6月23日,学院党委中心组在青华校区举行2016年第四次集体(扩大)学习。重点学习新修订的《教育法》《高等教育法》。中心组全体成员,全体副处级(含助理)以上干部参加学习。
团省委党组成员、院党委书记安强指出,新修订的《教育法》《高等教育法》对办学方针、人才培养、高校设立、管理体制、学术委员会职责、评价制度、经费筹措等方面做了调整和修订,是完善现代教育制度、全面推进依法治教的具体体现和重要成果,为深化教育综合改革,促进教育公平,提高教育质量,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撑。安强强调,全体党员干部要认真研读新修订的法规条例,明确掌握其中的新变化和新方向,将“两法”学习与学院办学目标、教育教学改革、师资队伍建设等工作相结合,牢固树立依法治教、依法行政、依法办学的意识与观念,切实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各项工作有序进行。
党委副书记、副院长刘瑞明主持学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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